查处违建宜早不宜迟
2015-07-17 07:36:52? ?来源:东南网-海峡导报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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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日上午,一个占用城市道路用地达十年之久的老违建,被思明区城管强制拆除。(7月15日《海峡导报》) 这处违建被拆除了,无疑是好事一桩,可其“屹立”长达十年之久,又让人五味杂陈。 在一些地方,违章建筑层出不穷,经过不断“成长”最终成了“大个子”。职能部门或是消息不灵通,或是因为有畏难情绪而没有及时查处。如此一来,那些观望者会纷纷跟风,违章建筑就会越来越多。而职能部门这个时候再去查处,难度之大是可想而知的,将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 “木已成舟”,职能部门又要将“舟”变回“木”,业主的大笔投入将付诸东流,抵触情绪一般会比较大,甚至可能引发矛盾和冲突。与此同时,还可能出现职能部门还没来得及查处,违章建筑便“楼倒倒”、“楼歪歪”的情况,后果不堪设想。 因此查处违建宜早不宜迟,职能部门应雷厉风行,一方面加大宣传和巡查力度,一方面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发现有违建苗头要克服各种阻力,在第一时间内进行查处,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如此一来,不但降低执法难度和成本,同时也能避免业主受到更大的损失,这其实也是一种更为人性化的执法举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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