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对校服生产、采购、验收等各环节进行更严格的监管。今后校服生产和采购均将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学校要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还要建立家长、学生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 校服被形象地称为中小学生的“第二层皮肤”,校服质量关系学生的健康成长,是培育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本应素净的学生校服,近年来却成为少数人敛财的工具,甚至危害到中小学生身体健康。 例如,海口市秀英区教育局原局长方小川利用私人关系指定校服厂家,并收取数万元贿赂。海南职工秀英子弟学校竟然把校服“明码标价”,以每件校服校长6元、总务处主任3元、班主任1元至2元的比例提成吃回扣。 针眼大的窟窿,漏过斗大的风。监管乏力,就会让违法违规者有可乘之机,把校服当成“唐僧肉”。对校服质量和校服采购,各地行政职能部门也出台过相关规章制度,但“权力的笼子”并未真正扎紧,相关制度往往在执行中走样。 问题校服的出现,症结在于权力运行不够透明,拍板过程不够公开。斩断伸向校服的黑手,必须将制度的篱笆扎得更牢更密,对校服的定价权、厂商选择权等严格监督,严防各类寻租行为。同时,必须解决部分地区校服标准乱、管理部门协调不紧密、学生及家长参与度低等问题。要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生产校服的企业、销售质量不合格校服的销售商,建立“黑名单”制度。只有健全和落实各项制度,形成有效的监管服务体系,才能确保学生们穿上安全、干净的校服。(福建日报) |
相关阅读:
- [ 07-16]“私人订制”压缩校服腐败空间
- [ 07-15]校服自制,不应只是制作权的回归
- [ 07-15]校服“不干净”,交给学生家长洗吧
- [ 07-02]校服有“国标”还要细节关怀
- [ 07-01]“国标”切莫推动校服价格 “狂飙”
- [ 05-14]校服征求意见莫忘学生主体
- [ 05-09]东莞2000元校服
- [ 04-27]订校服不能任由学校“一言堂”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