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刷险”不叫座,抽保险的屁股红银行的脸
2015-07-23 15:10:1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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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推出“盗刷险”,银行业“帮了大忙”——正是银行卡存在技术上的“无力感”,盗刷容易上手,才为保险业推此新业条,提供了机遇。可“盗刷险”并不叫座,原因是保险学习银行很到位:通过格式合同避责、推责,要比其担责更卖力。可见,这不叫座的“盗刷险”,看似抽在了保险业的屁股上,其实,更应为之羞红、生疼的,是银行业的脸。 作为最不差钱的银行、保险业,在其拔根汗毛都比消费者腰粗的强势地位下,保护金融安全、提升防护技术,是其应尽本份与职责。卡遭盗刷的原因中,除却客户未尽责外,其他多因技术等不可抗力,使得卡内资金不翼而飞。如此防护责任,非由强势一方负责,而让弱势客户承担,当然显示公平、公正。 像银行业一样“聪明”的保险公司,显然也明了,银行卡存在易盗刷的技术难题,所以它才趋利避害,想方设法壁垒起一道道只利于己方的格式免责条款。但若其不违反《合同法》规定的“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等规定,则这仍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正常约定。当然,消费者有选择保与不保的自由——“盗刷险”不叫座,就是顾客“用脚投票”的结果。 一年5.11%的信用卡遭盗刷,如此惊人数字,还不令人触目惊心吗?更多技术上的原因,公民钱款被洗掠,银行业睁只眼闭只眼,就看不到自己羞红的脸了?别都抢着想方设法拟定免责条款,为何不能投入资金,提升技术,全心全意堵住技术上的安全漏洞呢?难道说,财大气粗的垄断金融巨头们,永远都只能是盗刷者技术的手下败将吗?与其在格式条款上做手脚、想“阴招”,不如把心思用在正地上,做金融防护技术的“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者吧。 只靠商业道德自我约束,让规避风险成天性的商业巨头们自觉主动作为,这想法尚有些天真。那么,法律就得该出手时就出手。制定法律,规定因技术原因,无辜被盗刷之责,由强势的银行业承担。彼时,“盗刷险”自然就无存在的必要了,则保险业的“屁股”和银行业的“脸”,也就能打开天窗见人了。 短评:“盗刷险”叫好叫座需改变举证方式 赵连卿 消费者之所以购买“盗刷险”,其目的是为了减少信用卡被盗刷的经济损失,购买的本来是一份保障,可到最后几乎所有的损失都要由持卡者来承担,这样的保险显然就失去了意义。但即便如此,保险公司推出“盗刷险”的积极意义和现实意义都不容小觑。尤其是,在银行卡异地盗刷案例频发的语境下,保险无疑是保护持卡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解决“盗刷险”叫好不叫座的问题,亟待保险公司改变有关条款,尤其是改变持卡人举证责任,转而由保险公司来负责举证,一方面保险公司专业性较强,更方便与公安、银行等方面沟通,从而减低理赔的门槛,提高“盗刷险”的理赔率;另一方面则能有效发挥保险的作用,真正为持卡人提供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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