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奔驰免赔偿”是善意还是纵容?
2017-02-16 17:23:3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别把“老汉撞奔驰”的个案当共性解读 怎样看奔驰车主免去老汉的赔偿责任,每个人的观点不同,有赞成有反对,也是正常的事情。但是,有一点是不能忽视的:老汉骑摩托车撞到奔驰车,奔驰车主免去老汉的赔偿责任,只是一起个案。如果认为奔驰车主善举是纵容违规,就是将个案当做共性解读,这显然是难以成立的推断。 这里面的原因很清晰。一者,面对自己骑摩托车闯红灯撞上奔驰车的严重后果,老汉并没有强词夺理说自己没错,而是在现场多次拨打电话借款无果情况下,才急得要下跪。老汉的这种行为,不但是对无力赔偿奔驰车主的无奈之举,也是对自己交通违法行为的忏悔,何谈“纵容违规”? 二者,车主懂了恻隐之心免去老汉的赔偿责任,并不代表车主肯定老汉的闯红灯行为是正确的。而老汉被交警处罚的违法责任,车主无权“免去”。正如南安洪濑派出所民警表示,老汉虽然取得车主李先生的谅解,不需要赔偿,但闯红灯的行为仍然是不可取的,将予以一次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纵容违规”无从谈起。 三者,也是最为关键一点。“老汉骑车撞奔驰车主免去维修费”的事件,不可能天天发生,成为交通事故的共性案件。车主出于同情心免去老汉赔偿责任,老汉也受到了交警处罚。这样的结果,何谈容易产生“纵容违规”的反效果? 现实中,类似这种将个案当做共性解读的现象比比皆是,这种片面化的解读,只看其一,不见其二。只观表象,不察内因。所以,往往以点带面,以偏概全,将个案影响臆想为共性影响,进而无限拔高。这样的解读,不但没有现实意义,而且会产生误导公众的反效果。[详细] 争论“车主免除老汉撞车赔偿”本身就是进步 公安部交管局的统计显示,80%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因交通违法导致。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就是不守规矩往往并不需要付出什么成本,社会上形成了蔑视规矩的心态,甚至还有人以自己能够破坏规矩为荣。网友“张昭”就说,为了社会“正能量”而牺牲社会规则,这样的代价我们承受不起。也有网友建议,事情应该一分为二,车主李先生见老汉家庭经济困难,没有为难老汉,这值得肯定;但也应该让违规的人在可承受的范围内付出代价,或者用完成社会义工志愿者服务时间及内容来抵扣责任。 网友的观点,针锋相对,但在迥异的看法背后,其实却有最大的公约数,那就是怎样让我们的社会更进步,更和谐。从这个角度来看,各种看法是和谐统一的,争论本身就是社会的进步。他表明,对于一件事情,在看到其正面意义之外,人们还有了更多制度和理性上的思考。而这样的思考,是推动社会前进的更大力量。所以,社会需要这样的争论,需要这样的深入思考。 回到事件本身,首先应该明确的是,无论如何,车主李先生的行为,都应该得到肯定。这样的宽宏大度,确实是我们社会所需要的。然而,应该明确的是,这不是界定一个人“有修养有道德”的理由。这容易给人造成的误解是,如果依法索赔就失去了修养和道德。以修养和道德来绑架法律,并不恰当。 同样应该明确的是,老汉取得车主李先生的谅解,可以免除赔偿的责任,但其闯红灯的行为仍然要承担法律后果。警方表示,将予以其一次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所以,担心蔑视规则的后果,并不会轻易出现。[详细] 精彩短评 “撞奔驰免赔偿”应实现“加与减的统一” 奔驰车主的恻隐之心免除了老汉的赔偿,这无疑是一种减法;而在减法之外,其实交警部门除了一般的处罚之外,更应该给老汉上一堂“交通安全教育课”,另外也可以根据网友建议用完成社会义工志愿者服务时间及内容来抵扣责任或处罚,这又是一种加法。“撞奔驰免赔偿”应实现“加与减的辩证统一”!只有这样,规则意识和交通安全法则才能真正逐渐根植于肇事者心中。(樊树林)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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