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皇冠比分网_皇冠体育投注-【唯一官方网站】:|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认养”梯田火爆 背后的隐忧

2017-06-01 07:37:59?毕晓哲?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瑶   我来说两句

“搜索、加入微信公众号‘土二代’,只需699元就能‘认养’一份面积166平方米的梯田,届时可获优质贡米约60斤,每斤价格约11.65元,远低于市场售价。”26日,宁化河龙贡米大洋梯田农庄总经理伊金华高兴地说,今年拟种河龙贡米500亩,目前已陆续播种,预计6月中旬可移插,10月份就能收获。(5月31日 东南网)

“认养”贡米梯田的方式,是互联网时代的产物,是“互联网+”与“农业生产”的有力结合。其优点和益处在于可以让农业生产种植获得更多的社会关注和社会资本,让更多的网民公众参与到种养殖过程中,有了更多的“体验感”和“代入感”,从而催生出新的现代信息科技技术生态下的“农业生态新模式”。若干年后,将有更多的现代田园农庄运用而生,农业网上“认养”将成为时髦。

然而,当前这一借助互联网的所谓种植“认养”,背后隐藏的风险与隐患不能忽视。上述新闻称网民只需699元就能“认养”一份面积166平方米的梯田,但“认养人”得到的并非是农田的“认养权”,而是对约60斤贡米的“对价”,是“认购”而不是“认养”。认养有严格的法律程序和手续,要有第三方权威机构认证等,而“认购”不一样。

梯田“认养”后,认养人不直接从事任何生产劳动,更不可能做到全程监控,梯田经营权、所有权与认养人没有关系。况且,认养人是否能获得约60斤的贡米,靠的是梯田承租者的自觉与良心。认养人缴了“认养费”,不必然获得相对等价的回报,因为“农庄不承诺产量”,出产的成果缺乏约束。所以,打着“认养”名头的“农田认养”,可能导致“认养人”忠实地履行付资义务,能否获得回报“得看运气”的结果。

“认养”植物或农作物“竹篮打水”的现象已有先例。今年3月,浙江萧山城区的部分公园向广大市民开放,市民可以自愿报名,参与“认养一棵树”主题实践活动中。事实是,认养人“出了钱”却监管不了具体的养护工作,种植养护者收到钱后,如何尽义务,不受约束。一些地方的私人承包者在网上打着“认养”的幌子,最终坑了“认养人”的报道屡见不鲜。

网上“认养农业”是新生事物,正面意义不容低估,但其存在的缺陷同样不能忽视。尤其是现在流行的“网上认养”,在“认养”程序和“认养”责任区分上,多是“霸王条款”和“格式合同”,由“庄家”说了算,“认养人”的话语权较少,认养人的合法权利难以保证。

当前,推动这一新生事物发展的动力,很大一部分程度来源于网民的热情,“热情”之后呢?如果不能尽快建立健全科学的运营机制,让“认养人”的权利权益得到保障。这一新生事物,很可能走向夭折。

精彩短评

“互联网+贡米梯田”探索家庭农场发展新路径

政府为家庭农场“输血”固然重要,作为市场经营主体,家庭农场的经营者增强自身“造血”能力,对家庭农场可持续发展更为重要。如何增强家庭农场的“造血”能力,最核心的要素就是创新。具体而言,就是充分运用互联网和新技术,在家庭农场生产方式、经营模式、品牌打造、渠道开拓等方面进行系统化创新。

大洋梯田农庄的“互联网+贡米梯田”是一个可资借鉴的样本。期待更多“互联网+贡米梯田”的创新思想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为家庭农场向高附加值转型探索新的路径。(孙维国)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