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节礼”攻势下,定要守住“廉关”
2021-02-09 16:48:5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载的一篇名为《在“节礼”攻势下,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文章引发热议。文中涉案干部“拿人手短”,在“节礼”攻势下,最终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使得A企业在关停后不久又开始违规生产经营,直至2019年8月份才最终被关停,而涉案干部最终也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惩。 “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文章再次给领导干部敲响警钟,谨防“节礼”攻势下“廉关”失守。 “节礼”攻势不可小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布的2020年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年报”显示,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问题共计16488起,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一栏中占比28.7%,排在第一位。从近日上海、安徽、陕西等地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内容看,违规收受礼金礼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依然是节日期间的“常见病”。 年不白拜,礼不白收。“拿了人家的手短,吃了人家的嘴软”,人家投之以桃,你势必报之以李,这是权钱交易的游戏规则。收送“节礼”名义上是礼尚往来,实质是为形成利益关系甚至利益交换打基础、做铺垫。为什么有人在春节期间想尽一切办法都要给领导干部送点“节礼”?就是试图使对方欠着人情,方便以后请托办事,进而从收礼者掌握的权力中牟取利益。 其实,为防止“节礼”攻势下“廉关”失守,国家早已三令五申。《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居官当知节日险,但总有个别党员干部在“节礼”攻势面前心存侥幸。以为在大是大非面前把握住自己就行了,所以在“小节”上疏于防范,认为收点“节礼”无伤大雅,不算什么。思想的口子一旦打开,那就可能一泻千里,“小节不慎,大节难保”,贪腐分子的堕落轨迹往往就是从逢年过节收点“节礼”开始放松自我警惕、突破纪律底线,逐渐发展到日常为人办事也要收人钱财,最终铸成大错的。 当然,春节期间亲朋好友欢聚一堂,相互问候,送点“节礼”既是基本的社交礼节,也是亲朋好友之间维系情感的需要,更为春节平添了几分喜庆。领导干部在坚持依法办事“不逾矩”的情况下不必杯弓蛇影,谈“礼”色变。但妄图以“逢年过节”为掩饰,以“人情往来”为借口,最终只会被这些非份之“礼”绑架。任何的侥幸心理和挑衅行为在反腐常态化的今天都难逃党纪国法的严惩。 “节点”就是“考点”,“年关”亦是“廉关”。重大节日期间是对干部作风的重要检验,远离不良行为、不正之风,廉洁过节是中央的严令要求,也是广大群众的期盼。面对春节期间的“节礼”攻势,领导干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和警惕,要正视其危害,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管好自身和家人,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守住“廉关”,过个风清气正祥和年。(杨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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