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还款期限应“灵活应变”体现“人情味”
2022-04-08 18:43:5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近日,话题#因疫情推迟还房贷有必要提上议事日程#冲上微博热搜第一。近期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一些地方在相应范围采取封控措施,不少工薪族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无法工作,收入受到不小影响,有的甚至失去收入来源,还不上房贷。多地有市民在网上求助,希望能延缓房贷还款期限。(4月6日《齐鲁晚报》) 在此轮疫情如此严峻之下,各行各业以及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或多或少都受到了一定影响,一些个体经商户、自由职业者和小商小贩等群体,这其中尤其是一些封控居家人员面对“零收入”让本就捉襟见肘的生活更是雪上加霜,再让其去按时去还房贷显然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按时还房贷”,本身就是一种契约,那么房贷合同就是银行与贷款方合意的结果,双方均须严格履行,这就是存在二者之间所谓的的“契约精神”。既然是契约那就具有法律效力,不得不还,但是特殊时期是否可以“灵活应变”让大家暂时停一下、喘口气?硬性政策是不是也可以遵循下现实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呢? 就此看来,因疫情推迟还房贷有必要提上议事日程。之所以有必要是因为这并非“常态化操作”而只是短期且暂时的,跟那些“故意不去偿还”和“失去偿还能力”是有本质上的区别;再者申请“推迟还房贷”这部分人群本毕竟是少数群体,理论上对银行、对社会正常运转不会产生大的影响。事实上从2020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可以看到:“对一些符合要求的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可合理延后还款期限。”这也反映出,此次属于“旧事重提”并非“临时起意”。 “契约精神”也需审时度势、顺势而为,“硬性政策”也需照进现实里来看一看,什么样的政策才是好政策?自然是倾听“民声”的政策才算好。疫情之下,需要一个有“灵活性”、有“人情味”的信贷政策去帮助困难群体渡过难关;疫情之下,在不违背“大规则”的同时去兼备一些“人文因素”去服务好特殊群体,这也是社会稳定和信心的重要来源。(鲍安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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