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补贴超发,审核把关岂能一“签”了之
2022-09-02 11:22:5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我工作中没有认真审核把关,给国家造成了损失,我对不起组织。”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硕放街道水利农机站站长张某近日收到处分决定书时十分懊悔。(9月1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为了鼓励种植户种植水稻和小麦,国家设立了涉农补贴。但这笔资金是国家财政资金,必须管好用好。东新村有些土地要么没有种植任何作物,要么种植面积远小于享受补贴的申报面积,但硕放街道水利农机站站长张某审核把关时却大而化之,睁只眼闭只眼,没有按要求抽查并实地复核,致使涉农资金流失。 经调查核实,2015年至2020年,硕放街道个别村上报涉农补贴申报材料时,敷衍了事,未经核实,就简单以租赁面积而非实际种植面积申报。而张某作为街道农业条线负责人,未认真审核把关,造成涉农补贴资金损失48810.5元。 按正常的逻辑,认真审核把关,是水利农技站站长的责任,为何却出现了涉农补贴虚假申报?显然,站长张某犯了糊涂。事实上,凡是涉及资金的事项,行政负责人除了必须签字确认外,更需要仔细核实,严格把关,以形成封闭的监管体系。但问题往往就出在自身,任何一个环节的马虎大意,都可能造成国有或集体资金流失等严重后果。 值得警惕的是,在现实中,仍有个别的领导干部错误地认为“审核把关”只是一个程序性的动作,即使签错了也没什么”,暴露其责任心的严重缺失,无疑是令人遗憾的,倘若负责签字审核的领导干部皆是如此不负责任,不予审核地随性签字,其后果将不堪设想。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党员领导干部作为人民群众的公仆本应牢记为民服务的“根本”,若工作“浅尝辄止”,审核把关“不严不实”,让党和国家的利益受到侵害,置群众的切身利益于不管不顾,“民困”如何能解,“民心”又如何能安,这样的党员干部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文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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