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人考上事业编被清退”损害的是“招考公信力”
2024-08-20 11:17:0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
近日,有网友反映称,河南省平顶山市汝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清退了公开招聘的事业编制人员,共计41人,此事引发关注。相关考生再发声,称自己花了万元和两年青春,大家并未违规,为何要承担招聘单位的过错后果。(8月19日 澎湃新闻) 据悉,汝州疾控中心此次招录了41名人员,入职4个多月,收到领导不再聘用他们的口头通知后,还被要求签自愿离职的文件。理由为,存在招聘方案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违规设置限制性指定性报考资格条件等问题,违反了人社部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该次招聘方案无效,结果予以作废。 虽然,相关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已经受到了严肃的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但是,此次“乌龙招考”折射出招考工作中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的淡化,不仅让考生“寒心”,更是让“招考公信力”受到严重损害。对此,政府相关部门应重视41人的善后工作,给予合理交代,并在今后的招考工作中加强监督,重塑“招考公信力”,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出现。 把好招考的“前置关”。面向社会进行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等招考,用人单位应据岗位需求以及编制数量,明确岗位类别、数量、条件等,并报人社部门等进行审核。尤其是在报考资格条件等方面的设置,相关部门要严格进行把关,不能针对特定人群设置特殊条件,设置一些“萝卜坑”。同时,在考生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时,要对照招考条件进行审核,并遵守回避制度,确保前置环节的公平正义。 把好招考的“测验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等招考,需经历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这就要求在真正的“竞赛场”上,相关工作人员要强化考试监督,在笔试环节发现有作弊行为时要坚决予以查处,在面试环节要严格规范面试流程,杜绝考官之间“通气”等不良风气。同时,在体检环节要避免“放水”情况出现,确保招考中间环节的严肃规范。 把好招考的“考察关”。对于考生的政审考察、社会公示、试用期考察等环节,人社部门、用人单位等要严肃对待,切莫走走过场。对于在政审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公示中收到的举报要认真进行核查和处理,确保招考后期环节的公开公正。 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等招考,除了为大众提供就业渠道,更是在为国家选用人才。因此,在招考的各个环节,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做到细之又细,慎之又慎,让招考工作在“阳光下运行”,杜绝“乌龙招考”事件重演。(白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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