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皇冠比分网_皇冠体育投注-【唯一官方网站】:|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 民生巷议 > 正文

警惕“免费领养”陷阱

2024-12-16 09:28:06?作者:何嵘?来源:云南日报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大观微议

警惕“免费领养”陷阱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很多人的生活方式和观念正在发生变化。曾经,“儿女双全”被视为家庭幸福的象征,如今,“猫狗双全”的新风尚也颇受欢迎。但宠物经济蓬勃发展的同时,一些不法商家却利用爱宠人士对宠物的深厚情感,设下重重消费陷阱,让人防不胜防。

“免费领养”这一看似充满善意的口号,却成了某些商家诱导消费者的幌子。他们打着免费的旗号,吸引爱心人士前来咨询领养,然而,在领养过程中要求签订一年以上合同,并绑定宠物用品消费。这种捆绑销售的行为,剥夺了消费者自由选择的权利,在无形中增加了经济负担。此外,一些商家还会在售后环节增加“霸王条款”,将购买宠物相关产品作为享受售后服务的先决条件。这种做法无疑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侵犯。

面对宠物消费领域的种种乱象,相关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价格欺诈、虚假宣传、捆绑销售等违法行为。同时,也应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维权意识和能力。消费者在选择宠物及相关产品时,应保持理性,不盲目跟风;在交易过程中,要仔细核实商品信息,了解售后服务政策;遇到问题时,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