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郑州、武汉等地接连发生关于经济适用房的丑闻,使得经适房存废这个老话题又变得炙手可热。纵观舆论的争议,较之数年前对经适房制度的责难,并未增加新的论证,所言无非依然是经适房导致了很多的腐败和不公,在监管成本高昂的情况下,这种制度已没有存在的价值。

其实,这些反对的理由皆未脱离一个基本的逻辑,那就是肯定经适房本身的价值,但因为执行、监管的困难,所以应该停建,而将政策资源转到廉租房上面来。如果我们继续将争论建立在腐败和寻租的基础上,恐怕讨论不出更多的道理,我更愿意从一个完善的保障性住房体系的角度来谈谈经适房的价值。

一些反对经适房的人士认为,停建经适房之后,国家可以将资金用于廉租房建设。但他们忽略了一个最重要的政策事实——经适房并不需要国家掏出真金白银,而是通过在土地供应和税费方面的优惠,体现国家的住房保障制度。如果说经适房因为监管难度大而必须叫停,则首先面临的问题就是:国家财政有没有这么巨额的资金建设廉租房?

对于产权属于国家的廉租房而言,其不仅要出土地,出政策,更要出资金来建设。去年年底,住房与城乡建设部计划用3年时间投入9000亿建设200万套廉租房、400万套经适房,而最近的规划是争取在3年内再新增廉租住房518万套。似乎减少了经适房的比例,但518万套廉租房显然不是9000亿建设资金可以打住的。而且,廉租房的资金以地方财政投入为主,在地方财政紧张的情况下,如果根本没有资金建设足够的廉租房,又取消了经适房,多年来好不容易探索出来的住房保障模式将不复存在。

从住房保障体系看,很多国家住房制度发展的历史表明,对于住房问题,单靠市场是永远解决不好的。因此,联合国才将住房问题视为各国政府一项必须承担的职责。纵观很多国家的住房保障体系,不仅品种多样,而且体系健全,针对不同收入的人群,提供了多样化的保障制度。即使在美国这样一个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住房保障体系也非常完善,保障性住房的比例达到了所有住房的80%以上。

我国中低收入阶层占70%以上,单靠廉租房,远远满足不了这些家庭的住房问题。以北京为例,目前包括经适房在内的保障性住房的比例不到20%,而按照居民的收入,这个比例必须达到60%以上才能满足,从而能够覆盖中等收入、中低收入和低收入家庭,形成经适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的一整套保障体系。

如果认为经适房导致的寻租和腐败问题无法监管,一旦取消,我敢肯定,廉租房同样会出现这些问题,而且同样会陷入无法监管的尴尬。需要提醒那些反对经适房的人,近年来,各地在经适房的监管方面进步不小,2007年出台的经适房管理办法,更是对经适房领域各种寻租问题的一次制度清算。如果严格执行,监管成本哪里有那么夸张!关键是有没有人严格执法。

制度变迁告诉我们,制度的转换是需要成本的。对于经适房,10多年来官方和民间已积累了不少监管药方,不要头脑发热,轻言废除这些宝贵的制度经验,更不要忘记,经适房在中国的10年,解决了600多万户居民的住房问题,尽管问题不少,但成绩不容抹杀。对于那些在制度建设上动辄搞“废除”的激进派,我还是建议他们多读一些制度变迁的文献,知道已有制度的价值。(作者为中国社科院政府政策系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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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连号”这一天大丑闻自从武汉三镇“摇”出并曝光以来,引发四海翻腾、举国关注、天下震怒,从地方到中央各大媒体层层剥茧、步步跟进、连续报道,大有不弄个水落石出绝不罢休之势。这两天,已坐不住的武汉市国土房产局、武汉市政府先后举行新闻发布会和通气会,通报调查结果,宣布成立专班,即日起对相关问题进行深入调查。能否查个真相大白、给天下一个交待,人们正拭目以待。同时,从媒体初步披露和网友纷纷爆料来看,“六连号”起码摇出了经济适用房的“六大弊端”:

一是监管失控。经济适用房是国家的一项公共政策,旨在保护城市低收入阶层和住房紧张群体的利益。对这一利民之举,必须高度重视,严格监管。然而,从千万亿分之一概率的“六连号”轻松过关和不少地方反映出的问题来看,暴露了住房保障部门思想松懈、管理松散、监控松弛,甚至是玩乎职守。

二是暗箱操作。程序就是制度,程序确保公平。经适房申购需要审批程序、公示程序、软件程序、公证程序。这四大程序环环相扣、节节相连,贯彻了“阳光”政策,体现了“三公”原则。而“六连号”轻松过关,暴露了有关部门执行程序不严,甚至是暗箱操作。

三是层层造假。6个都不具备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的申购户,却在同一时间、同一城区,轻松通过居委会、街道、公安、民政、国土房产等多个公共部门,搞到一套假材料,取得申购资格。暴露出这些公共部门上下勾连、联手造假,其猖狂之极、无以复加,真是胆大包天、无所顾忌。

四是以房谋私。这在经适房申购中已是公开的“秘密”。以房谋私者大行其道,花钱买私者心照不宣。不然,怎么有那么多有资格而无钱无权者购不到经适房,又怎么有那么多无资格而有钱有权者购到经适房。不用问,让群众举报一下便昭然若揭。有钱使鬼推磨的事未见过,“钱打权踢”购上经适房的,已是不争的事实。深入查一下,这“六连号”若不是用钱用权摇出来的那才是怪事!

五是权大于法。建设经适房和城镇居民购买经适房,国家有政策法规,任何人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反。事实上违反者多多。“六连号”是摇出了毛病、暴露了黑幕、引发了热议,在有些地方有些单位的领导干部,不仅给自己、给子女都弄套经适房,队不用排;甚至想给谁弄套经适房嘴一张下边就办了,摇什么号。什么政策规定,我就是政策规定,权力就是号,不就是个房子吗,多大事呀!

六是制度缺失。虽然现在对经适房的建购有不少政策法规,但仍然是不健全、不完善、不科学。从“六连号”事件和各地反映来看,还是漏洞百出、破绽很多,轻而易举地被钻空子,经不住实践的考验。经适房带有公共福利性质,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普通百姓的关怀,要确保真正惠及普通百姓,政策要科学、程序要严谨、机制要完善、监督要到位,使之滴水不漏、天衣无缝。特别是对领导干部、对机关有权者要作出“钢性”规定,否则,就会成为权力寻租的途径、以房谋私的手段,甚至被“黑道”掌控。

“六连号”正在彻查之中,无论真相如何,这一现象足以说明,它破坏了社会公平,损害了一部分群众利益,泻渎了政策法规。随着事件的深入揭露,肯定还有更多的“猫腻”浮出水面、更多的弊端暴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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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的分配,看似严密的层层关卡,为什么卡不住明显存在造假嫌疑的“六连号”?原因不外乎两点:一是玩忽职守,二是利益纠葛。

武汉市日前通过电脑控制公开摇号方式确定5100多市民中谁能购买124套经济适用房,结果摇出了连数学家都瞠目的“六连号”,因为出现这种情况的概率只有千万亿分之一。事后调查结果更令人咋舌:获得公证机关公证、被房产主管部门挂在网上公示的“六连号”持有人,其申购资料竟是在同一时间、同一城区突击造假而来。

根据武汉市修订后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经济适用房申报资料要经过居委会、街道、公安、民政、国土、房产等部门层层把关,电脑摇号要在住房管理部门和公证机关严密监控之下进行,要做手脚实属不易。然而,发生在武汉的“六连号”事件败露,并非层层把关的结果,而是源于群众上网质疑。这说明,关卡多与监管到位之间并不存在必然因果关系。如果以为规定细致了、管事的人多了就能保证监管到位,那无疑是在犯主观主义错误。

看似严密的层层关卡,为什么卡不住明显存在造假嫌疑的“六连号”?原因不外乎两点:一是玩忽职守,即使明知被监管者造假也听之任之;二是利益纠葛,或直接从造假者那里拿“好处”,或听能给自己带来“好处”的人打“招呼”,日后得到“关照”。

第一种情况不大可能,因为环节、人员众多,如果没有“共谋”,很难出现大家在同一件事上玩忽职守的现象。第二种情况就值得深究了。虽然迄今还没有证据证明是谁参与了“六连号”造假背后的利益分配,或者将从造假中分得一杯羹,但有媒体调查显示,“六连号”中标的6名当事人曾向相关中介公司支付了7000元至5万元不等的“中介费”。而在武汉市经济适用房市场上,一些房产中介近年来始终扮演着不光彩的角色,公开兜售所谓的“包办证、包登记、包摇号”“一条龙服务”。有关部门应当循此线索追查下去,让“六连号”事件的真相大白于天下。

在房价长期居高不下的情况下,经济适用房始终是一种稀缺资源,如何保证这项带有公共福利性质的政策真正惠及普通百姓,而不是成为权力寻租的途径,掌握这一稀缺资源分配权的国家工作人员责任重大。在这个意义上,发生在武汉市的经济适用房“六连号”中标事件无疑给政府自身建设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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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在湖北武汉的一次经济适用房的摇号申购过程中,出现了一个千万亿分之一的概率。五千多个申请者参加了摇号,其中的6个人,他们不断连续摇中了房号,而且他们的购房资格证明编号也是连号。当地的房管部门经过调查之后发现,这6个人的申请材料全都是虚假的,为什么采用了电脑摇号,还会出现如此蹊跷的结局呢?这6个人的造假,究竟是偶然,还是早有预谋?经济适用房申购当中再次发生的造假,暴露出了什么样的问题?央视经济频道主持人陈伟鸿和著名财经评论员霍德明、张鸿共同评论。

武汉经济适用房摇号,惊现6连号,不可思议的概率,民众的几多质疑,摇号审查是否存在暗箱操作?

霍德明:有人专门研究经济适用房如何套利

(《今日观察》评论员)

这6个连号的后面的人的申请资格,所有的相关文件都是伪造的,这里的猫腻就不是偶然的了。甚至可以说124个中间摇出来的其他不连号的人,他的材料和证件是不是也有问题,这让大家引起无限多的遐思。

这里面有巨大的利益差距,也就是经济学上讲的寻租跟套利的行为。在1998年7月国务院的意见指出,经济适用房是针对中低收入的保障性制度,而商品房则是针对高收入的一个住房的计划。但是从1998年开始,商品房的房价就开始往上涨,而经济适用房的房价原来就是比较偏低的,后来这个偏低的差距就越来越大。所以这里套利的空间太大了,以至于后面虽然经济适用房的比重在慢慢减少,但是有人却在里面牟取不正当的利益。而且看起来就越来越有利可图,所以有利可图才是真正的原因。

张鸿:经济适用房摇号程序 把关不严 中介公司趁机钻空

(《今日观察》评论员)

如果说连着6个号都一下抽中了,这个是千万亿分之一的概率的话,那这连着6个号都是假的,就是奇迹中的奇迹。但是这里面有一些背景,有好多的中介公司在网站上登出广告,不管你是不是符合条件,他们负责办证、登记,到摇号摇上,甚至到五年以后卖出的下家都能负责找到,整个一条龙服务收费5万块钱。所以我们可以看出在这个把关上是不严的。

这一次6个连号其中4个买的是最抢手的是百分之一概率的D户型,这个巧合特别大,所以说他们是犯了一个特别低级的错误,让我们对这一次摇号产生了不公平感。它解决只有两个办法,一个就是这一次摇号完全作废。但是这样又对那些摇中的那些人产生了不公平。所以第二办法就是让所有的这一次中签的人,把信息全部公开,供市民们监督。

张鸿:经济适用房制度设计存在获利空间

(《今日观察》评论员)

经济适用房的制度设计上,一开始就存在一些让人获利的空间。比如说首先信息不对称,有的经济适用房的主导者政府,政府来决定多少钱递给谁,所以就形成了一个暗箱。还有就是经济适用房的定位现在出了问题。过去,经济适用房是中低收入人群的保障性住房,后来把“中”给去掉了,变成了低收入人群。但是它的价格却让低收入人群买不起。这个保障功能一旦被弱化,而这个房子的享受度和舒适度,甚至它的投资价值,让人有了盈利冲动买来作为一种投资。

经济适用房乱象,业界众说纷纭,经济适用房是否也走到变革的十字路口?


霍德明:经济适用房应慢慢淡出

(《今日观察》评论员)

先来梳理一下有关于经济适用房的由来,在94年以前大部分还是福利分房。94年以后国务院出台的意见,把经济适用房当做是一般普通的房子给中低收入户,就是所谓的保障性分房。到了98年国务院的意见指出经济适用房是给中低收入的,商品房是给高收入的。所以经济适用房从1998到2007年这段时间,可以说是发挥了它的作用。但是从1998年到2007年这段时间,也是正是我们国家的整体经济实力在突飞猛进的时候。所以商品房的价格上涨,从2008年的国务院的意见里可以看出,基本上在保障性住房这里就强调了廉租房,而对于经济适用房是一个保障性住房的说法就比较淡出了。这是整个一个经济发展的自然过程,所以经济适用房也应该慢慢淡出大家视角。

张鸿:建议取消经济适用房 应回归保障性住房

(《今日观察》评论员)

我也建议取消经济适用房,因为现阶段经济适用房的保障功能应该回归了。现在政府的财政已经越滚越大了,政府完全可以用保障性住房来解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

回归保障性住房应该有的本意,因为如果不取消的话,现在经济适用房所面临的这些漏洞,是一时半会儿没法解决的。比如第一个,就是它不透明,首先价格是不透明的,我们很难知道价格里存在虚构的成份。还有就是现在因为收入水平,包括住房水平等等这些都不透明,所以大家干脆就选择摇号。但是保障性住房是低收入人群的权利,不是他们撞大运的。

李楯:对经济适用房的制度设置有待完善

(清华大学当代中国研究中心教授 《今日观察》特邀评论员)

经济适用房有两个问题,一个就是政策倾斜,它的社会主义性质,照顾到收入低的人,这一点我觉得始终要坚持。第二点在政策的制度安排上,我们要发挥我们的才智,做到坏人想做坏事也难。我们过多的考虑事后追查、监督、查处,那个成本是非常高的。我们的制度设置在这方面,做的不够。


徐滇庆:经济适用房不能违背其初衷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今日观察》特邀评论员)

经济适用房在前一段时间,走了一些弯路,(有人)打着经济适用房的旗号,盖了很多大户型的房子,显然这些都是以权谋私,是违背经济适用房的初衷的。所以经济适用房一定要控制在六十(平米),甚至是更小的面积之内,它一定不能够,按照豪华型的房子来盖。

牛刀:制度设计缺陷造成经济适用房无法落到真正需要的群体

(财经评论员 《今日观察》特邀评论员)

限制户型,界定群体,不能说你开着宝马车,你也来购买经济适用房,这是肯定不行的。现在各个城市所作出的经济适用房的这种购买群体的限制太严厉。真正需要这个房子的人,被排除在外面,有条件买经济适用房的人,其实都不需要这个房子,这完全是制度设计上的差距。

霍德明:保障低收入人群的居住权 而不是房产权

(《今日观察》评论员)

我们应该保障的是低收入人群的居住权,而不是他的房产权。所以对于这些如果真是买不起房子的人,这时候应该解决的方法是廉租房,经济租赁房。保障他使用房子,等到他经济稍微好转之后可以再去买一些比较便宜的房子。在这么一个保障居住权之下,是一个可以持续发展的观念,如果说送给他,或者很低廉的价钱卖给他一个经济适用房的话,那是一次性的,是不可以持续的观念。所以我想经济适用房还是一个日薄西山的制度,它在历史上有发挥它的功用,但是在未来肯定是要慢慢淘汰掉了。

张鸿:要建立多层次的有偿居住权房

(《今日观察》评论员)

刚才几位嘉宾谈到不愿意取消经济适用房,可能也是担心,就是我们传统所说的夹心层的住房问题。就是底下靠不到廉租房,上面又买不起商品房,那这些人很多是符合现在的经济适用房的这个标准的。所以取消之后,他们可能就没房可住了。

我们可以有多层次的有偿的居住权,就是政府买了一些房或者盖了一些房,这些房就是叫做保障性的住房。然后供你来居住的,政府是不给产权的。然后这里是分层次的,你可能200块钱的租金,可能是300块钱的租金,可能是2千块的租金。对于现在的廉租房保障的这一群人,我建议免租房,提供给他们免租房,不收他们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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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家茅于轼先生曾不止一次表示,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无法满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求,大量开发这两种住宅产品很可能推高房价,甚至会滋生暗箱操作和腐败。茅老这个观点在网上曾遭到横飞般的板砖,我在凤凰卫视《一虎一席谈》也曾针锋相对地与茅老PK,认为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都是想穷人所想、急穷人所急的“民生好产品”。

可最近三件事的出现,让我对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的好处开始产生怀疑:一是有开发商在经济适用房的地块上违规盖别墅,引发郑州规划局副局长逯军质问记者“替谁说话”后的一片哗然;二是武汉经济适用房的摇号有假,而当地政府通报此事时只花了一分钟就算了事;三是北京住总集团董事长张贵林轻描淡写地透露,由于销售渠道稳定,该企业承建的限价房也有8%到10%的利润。

媒体这几天对前两件事报道得很多了,所以我只想问问第三则新闻中的张董事长:你这个限价房都有8%至10%的利润,为什么还嫌低呢?按照北京市限价房管理办法,政府已在土地招标、拍卖上给出了很多优惠。限价房基本上是“非竞争性”的住宅产品,加上土地供应计划的优先安排,企业也就没了被银行占压资金的后顾之忧。在这样的“政策性照顾”下,其销售、财务、管理、税费包括整个建筑成本,都应该是有保底的。为什么还要在这上面砍穷人一刀,而且是8%至10%这不轻的一刀?

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是政府的公共补贴产品,具有极强的福利性,其供应对象也只能是中低收入人群。作为一家国企,北京住总在盖这两种公共住宅产品之前,就应考虑到以“成本价”接单,即便要创造“合理利润”,也应从地方财政的口袋掏钱。而不应一手拿着土地补贴和银行周转金,另一手又伸向这不低于8%至10%的利润,让那些低收入人群在每平方米上,无端多掏500元到600元。这难道就是限价房扶穷帮困的好处吗?

眼下,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之所以被“异化”,并时不时被推向争议焦点,并非这两种公共产品本身有罪,而是一些人把它当成了一块“天鹅肉”,本末倒置地将自己心安理得地放在“补贴簿”上。在这样的情势下,难怪其公共性和保障民生的作用,被茅于轼先生打了个冷峻的问号。而如果这种情况照此下去却得不到改善,不知还有多少人应像笔者那样向茅老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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