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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药品零差率销售试点扩容
2010-11-12 11:55:04

记者从11日召开的福州市医改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上半年,药品零差率销售试点在福州市实行后,门诊人均药费下降34.8%。本月起,药品零差率销售试点工作在晋安、仓山、马尾、福清、长乐、连江和闽侯等7个县(市)区全面铺开。(东南网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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