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严禁幼儿园开实验班另外收费
来源:海峡导报 2011-06-15 编辑:唐丽萍
东南网-海峡导报6月15日讯(驻福州记者 林芹)幼儿园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日前,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 《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小小班收费可上浮20% 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由省、设区市价格、财政和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当地情况,在充分听取社会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分不同等级、不同类型核定幼儿园寄宿、全日、半日的月收费标准,其中小小班收费标准可相应上浮20%。 不足月按实际天数收取 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采取按学期或按月收取的办法,采取按学期收取的,每个学期按4.5个月计算,采取按月收取的,不足月(仅指幼儿园寒暑假开假和放假月份)的按实际天数收取。 幼儿园收取代办费,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代办项目的收费必须单独立账,在每一学期结束前向幼儿家长公布结算结果,多退少补。 |
相关新闻
热点推荐更多>>
- ·皇冠比分网_皇冠体育投注-【唯一官方网站】:赴台个人游首发团28日将出发
- ·"米雷""海马"相继扑来影响闽沿海
- ·平潭18条政策支持台胞创业发展
- ·今天雨落漳州皇冠比分网_皇冠体育投注-【唯一官方网站】: 榕城晴热高温
- ·京沪高铁30日南京济南等四地首发
互动精选更多>>
东南网旗下网站 | 律师严正说明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