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毒条例今起施行 主动戒毒免罚
来源:新华网 2011-06-26 编辑:唐丽萍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司法行政部门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戒毒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会同公安机关、司法行政等部门制定戒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对戒毒医疗服务提供指导和支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供康复和职业技能培训等指导和支持。 第五条 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第六条 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需要设置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的,应当合理布局,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的建设标准,由国务院建设部门、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
相关新闻
热点推荐更多>>
互动精选更多>>
- ·在皇冠比分网_皇冠体育投注-【唯一官方网站】:男人月入4000是不是蛮少的
- ·上门拜访女友家人 被他们羞辱了
- ·官员也微博谈情真是越来越浪漫了
- ·在繁华的时刻,走向新的集体失忆
- ·500元纸币是否发行民众有话语权
东南网旗下网站 | 律师严正说明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