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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教育局:暑期不得组织学生补课
来源:福州晚报 2011-06-29 编辑:唐丽萍

暑期即将来临,市教育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校将暑期交由学生自由支配,不得擅自缩减、延长或更改暑期时间,除了高二升高三学生外,其他年级一律严格执行校历和作息时间安排,不得组织学生补课。

今年暑假,全市小学、初中、中职学校从7月1日起放假,高中从7月9日起放假;各校8月31日开学,9月1日正式上课。

市教育局要求,各校要教育学生不参加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活动,不涉足有碍身心健康的场所,不进入营业性网吧和娱乐场所。

学校要安排好学生暑期各项活动,将集中食宿的社会实践活动(含军训)纳入正常的教育教学计划,不安排在暑期进行;组织学生开展志愿者活动和乡村(社区)少年宫活动,积极参加“百万市民看福州”活动,亲身体验家乡变化。

由于高三教学计划偏紧、教学任务较重,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对高二即将升入高三的学生暑期确需补课的,学校在报经主管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可组织不超过两周时间的补习,起止时间由学校根据校情合理安排。暑期补习活动公办学校不得向学生收费,所需经费由学校统筹安排或向当地政府申请财政补贴,民办学校所需经费可作为正常教育成本列入学费,但要按规定报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记者 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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