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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人口比例增 闽将试点以房养老
来源:东南网 2011-09-03 编辑:唐丽萍

【深度】以房养老试水“倒按揭”

《规划》提出,我省将构建与完善多种养老保障制度,积极开展新型保障制度的试点。作为《规划》最大的亮点之一,“十二五”期间我省将鼓励商业保险企业、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建立公益性中介机构,积极开展“以房养老”试点业务。

这也意味着,作为欧美最为流行的养老制度之一的“以房养老”模式,即将“落地”我省。

焦点一 什么是“以房养老”?

省老龄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以房养老,指的是老年人将自己的房屋产权作抵押,按月从保险公司或其它金融机构领取现金直到身故,相当于保险公司通过分期付款(按月支付)的形式,收买投保人的房屋产权,类似于把住房抵押贷款反过来做,也被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者“倒按揭”。

“简单说,就是抵押房产后,每月从保险公司领取一笔养老金,过世后房产属于保险公司。”该负责人介绍,这一流行于欧美几十年的“以房养老”模式,越来越受到国内的关注,它也有望成为人们养老方式的新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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