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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生不能抽烟是一种必要的导向
来源:东南网 2011-10-17 编辑:黄水来

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贫困学生的关爱,也是事关国家社会长远发展的大事。从某种意义上说,教会学生如何做人,比培养学生成才更加重要。因为只有会做人的人,才能做好事业,这也应该就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含义。学校把抽烟这种看似个人行为习惯的小事,纳入教育学生如何做人的大视野中来落实,正是以小见大的体现。湖北经济学院在今年的贫困生认定办法中规定,凡有“就餐卡消费过高,经常在外大额就餐者”“有抽烟、酗酒、赌博等不良习气者”“有与学生身份不相符合的高档消费现象者”情形之一的,将不能被认定为贫困生。而只有被认定为贫困生,才有获得国家助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的资格。这样的规定既有现实针对性,也具有可操作性。

贫困生不能抽烟,这不是为难学生,而是一种必要的导向。近年来学校教育中经常有不切合实际的行为规范挨舆论批评,规定贫困生不能抽烟,却给人不一样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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