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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
来源:中新网 2011-10-26 编辑:唐丽萍

《决定》指出,按照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新要求,到二0二0年,文化改革发展奋斗目标是: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推进,良好思想道德风尚进一步弘扬,公民素质明显提高;

——适应人民需要的文化产品更加丰富,精品力作不断涌现;

——文化事业全面繁荣,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全面形成;

——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充满活力、富有效率,以民族文化为主体、吸收外来有益文化、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文化开放格局进一步完善;

——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发展壮大,文化繁荣发展的人才保障更加有力。

《决定》强调,全党全国要为实现这些目标共同努力,不断提高文化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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