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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建小区无幼儿园不得验收
来源:东南网 2011-11-01 编辑:唐丽萍

关键词:民办园收费每学期开学前公示收费依据

为进一步提升民办幼儿园质量,福州市将支持公办园与民办园合作办园,采取集团办园、连锁办园等方式带动民办园水平的提升;进一步发挥公、民办学前教育机构交流互动平台作用,尝试向民办园派驻公办园园长、教师,提升民办幼儿园保教质量。

民办园的收费问题一直广受社会关注。福州市政府指出,目前,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是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由幼儿园依据办园成本自行确定,报批准办学的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民办幼儿园不实行政府定价,高收费民办幼儿园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为进一步规范民办园收费,福州市政府表示,将参照公办幼儿园的做法,民办园要在每学期开学前张贴并向家长发放“园长公告书”,公布向物价主管部门报备的幼儿园收费项目及标准。“园长公告书”每学期前需上报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备案,作为核查民办幼儿园是否规范收费的依据。在“园长公告书”(即已向物价主管部门报备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另加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一律视为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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