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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率先出台物业服务地方标准
来源:东南网 2011-12-08 编辑:黄水来

合同终止10日内

物业公司须退出小区

物业公司和业主闹矛盾,未进行交接就连夜撤场,导致小区管理瘫痪的现象并不少见。根据《规范》,退出的物业公司在办理物业项目交接时应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资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承接物业项目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对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及档案资料进行清点验收,与业主委员会共同确认交接内容和交接结果,形成书面记录。

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项目服务,应自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退出该物业管理区域,并与业主委员会成立移交小组,负责处理相关债权债务和物业管理资料移交等事务。

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原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未结清债权债务为由拒绝移交或者退出。原物业服务企业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的,业主可拒付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的物业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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