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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给平潭比特区更优惠政策
来源:东南快报 2011-12-19 编辑:黄水来

在通关模式、财税支持、投资准入、对台合作等方面提供多项政策保障

《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勾勒出未来两岸同胞共同家园的模样,这一美好愿景的实现,政策尤其关键。在这个方面,《规划》明确了保障措施,在通关模式、财税支持、投资准入、金融保险、土地配套、对台合作等方面赋予平潭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优惠的政策。

机动车临时牌照审批权下放

随着《规划》的批准实施,平潭将正式具备审批台湾地区机动车临时牌照的权限。在现行境外驾驶人、境外车辆的相关管理规定基础上,办理临时牌照权限将下放至平潭车辆管理部门。同时,平潭还允许台湾地区机动车在临时牌照有效期内多次自由进出。

在人员往来签注方面,符合条件的平潭居民及在平潭投资、就业的其他大陆居民经批准可办理往来台湾地区一年有效多次签注。据了解,今后两岸人员的出入境手续办理还将进一步简化。

台胞在平潭的就业生活也会更加便捷。《规划》中明确,允许台湾地区的建设、医疗等服务机构及执业人员,持台湾地区有权机构颁发的证书,在其证书许可范围内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展相应业务。在平潭就业、居住的台胞可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参加当地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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