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新政策鼓励海归来闽创业
来源:福州日报 2012-02-14 编辑:黄水来
福州新闻网讯 13日,记者从省公务员局获悉,我省出台新政策,支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给回国创业的“海归”打造优质的创业环境。 好项目最高可获50万元扶持金 新政策规定,今后我省每年从省级人才专项经费中安排500万元作为留学人员创业启动资金,对经评审确定的重点创业项目和优秀创业项目,分别给予一次性创业支持资金50万元和20万元,各设区市给予配套支持。 政府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设立创业投资基(资)金,对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安排。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留学人员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和各级政府为留学人员企业提供贷款贴息。 “海归”办企可享多种优惠 新政策规定,留学人员企业租赁房用于创业的,当地政府可对场所租金给予适当补助;入驻各类园区的,由园区优先提供场所,享受租金减免优惠。各地按国家有关规定,可对来闽创业留学人员及留学人员企业给予一定税费优惠。而对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有关部门要优先给予办理有关手续,按规定减免手续费。留学人员投资领域除国家禁止行业外,其他行业适当放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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