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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问:火灾要多大才有新闻价值?
来源:东南网 2012-03-21 编辑:黄水来

说火灾“没有新闻价值”,实际上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就是官员惯于报喜不报忧的陋习。我们可以设想,如果发生在南市区的不是火灾,而是区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组织召开的消防安全会议或者演习,恐怕提前主动给新闻单位打招呼,要求记者进行报道,因为这样的新闻可以体现区政府领导对人民利益的重视,对官员形象有一定的加分作用。尽管火灾的发生,这种活生生的新闻,对政府和公众的警示意义其实更大,在官员的眼里居然“没有新闻价值”。这种对“新闻价值”的选择性理解,或者从中所暴露出来的轻描淡写的淡定,恰恰是官员患得患失心态的表现,是对人民利益的漠视。

如此议论火灾“没有新闻价值”的官腔,倒不是要放大特定语境下的官员雷人语言,或者要上纲上线地给官员扣帽子。但是,官员对发生火灾的这种思想认识,还确实是有害的。火灾“有没有新闻价值”,恐怕记者基于职业敏感而作出的判断更为准确,也比官员更为专业。官员在这样的场合需要做的是,尽可能地为记者的采访提供方便,使记者能够获得尽可能多的相关信息,从而使其报道更为全面、准确和客观,而不是给记者指导“没有新闻价值”的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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