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个真相:办案奖励费到底有没有
来源:东南网 2012-03-28 编辑:黄水来
日前,河南安阳的王先生丢失价值25.78万元的越野车,在郑州领车时被要求缴纳3.8万元办案奖励费。郑州市公安局文化路派出所负责人就此表示,网传的奖励费纯属子虚乌有,是车主领车心切,拿着3.8万元现金来领车,警方并未收取车主的任何费用。 生活在瞬息万变、日新月异的时代,各种各样林林总总、真真假假的信息裹挟着公众,简直令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而公众就这样被动且无所适从、不知所措地接受着或真或假的信息。办案奖励费到底有没有?便是这样纠结地摆在公众面前,谁应该为此尴尬呢? 现在可以肯定的是,在报道办案奖励费的新闻中,有个环节或是有意或是无意地出错了。而杂乱无章的信息,又让公众难以去伪存真,作出孰对孰错的判断。因为公众所看到的信息,似乎都是千真万确的。在报道收取奖励费的新闻中,王先生在领车时的遭遇是不容置疑的:在郑州、安阳两地间奔波十几天,仍然不能从郑州警方手中领回自己被盗的车辆,而且王先生还因此得知警方收办案奖励费的依据,是1992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追查归还被盗保险机动车辆的通知》及之后的补充通知。而郑州警方辟谣的新闻,同样给人信誓旦旦的感觉:以“子虚乌有”的说法断然否认索要破案奖励,警方是拒收费而不是所谓索要奖励费。这在公众看来,明摆着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问题,又该如何取舍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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