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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仆这个概念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来源:东南网 2012-05-29 编辑:黄水来

当私仆具有一定的阶段性,所谓“多年媳妇熬成婆”,总有出头之日,到时也会有别的人受他支配,听他使唤。当然,每上一个台阶,他还会有新的服务对象,还得伺候好新的上司,但上司的地位越显赫,他的身价也越重,受他支配听他使唤的人也越多。所以,当私仆又是当老爷的一种途径。当公仆却是一辈子的事,一辈子都要为老百姓办事,一辈子都得有益于人民。哪一天以为船到码头车到站了,哪一天感到得不偿失想得到补偿了,闹出一个什么“59岁现象”来,照样还得被万人唾骂,为千夫所指。

有人考证,用“仆”字充作官名就由来已久,至少自夏代开始,先后便有车仆、太仆、祭仆、田仆、仆射之类,并由此得出结论,说“在老祖宗的观念里,也是想把当官的看作‘仆人’的”。然而,这种仆人,貌似公仆,骨子里依然是私仆,他们只是“天子”(最多还有他们的上司)的仆人,或是十年寒窗,或是浴血沙场,或是利用裙带,或是勾心斗角,这种仆人自古以来都有人争着想当,因为他们在百姓面前仍是老爷。如今热心于当私仆而不热心于当公仆或以私仆冒充公仆的现象,可以由此找到原始的基因。

人称“黑脸包公”的姜瑞峰是堪称为人民公仆的,对于公仆与私仆,他有一番很精辟的论述:“家里雇个保姆,叫私仆;人民拿出钱来雇你来为大家办事,叫公仆。公仆就是人民的仆人。老百姓拿粮食养一头猪,一年卖好几百块钱;养一头牛,拉犁拉车;那么养你这个公仆,却不为人民办事,养你何用?”人是很现实的,谁出钱就为谁做事。问题也正出在这里,雇用公仆的钱是人民出的,如果雇用谁当公仆的权却在他们的上司手中,要不要辞退不为人民办事的公仆也得由他们的上司来定,久而久之,真正的主人就会淡出。明乎此,也便找到了公仆之很容易成为私仆的根由。

由是,我也特别佩服马克思,他肯定巴黎公社的那几条,真可谓是慧眼识珠,而且未雨绸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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