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福建频道>福建政经 >正文

福建将每年安排资金鼓励引粮入闽
来源:东南网 2012-07-16 编辑:黄水来

我省出台意见,鼓励发展粮食生产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7月16日讯(记者 薛辉)今年起,我省将每年安排引粮入闽鼓励资金2000万元,并奖励种粮大户。日前,省政府发出《关于发展粮食生产加强粮食安全工作的意见》。

粮食安全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意见明确,我省将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同时,省政府每年对发展粮食生产贡献突出的产粮大县、种粮大户、专业合作社和有突出贡献的粮食生产科技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各县(市、区)从2013年起,每年应从下达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增量中安排种粮大户奖励资金,对承包耕地30亩以上种粮大户每亩给予30元以上的奖励。

鼓励引粮入闽民资经营批发市场

省级财政从2012至2015年每年安排引粮入闽奖励资金2000万元,按照我省市场供需状况,确定粮食品种、奖励标准和执行期限以及规模,对引粮入闽的我省粮食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各级政府要把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重点粮食批发市场建设。鼓励民营资本和各类粮食经营企业投资运营各级粮食批发市场。

1 2 下一页

首页> 福建频道>福建政经 >正文
相关新闻
·每年500亿斤粮食因储藏不当损失
·不得擅在主要粮食品种用转基因技术
·抓粮稳粮 我省规划新增6亿斤产能
热点推荐更多>>
互动精选更多>>
福建要闻 国内热点 文化教育 热点专题
台海播报 环球扫描 娱乐体育 互动反馈
生活服务 论坛热贴 博文精选 报料投稿
< 返回首页 | 回到顶部 >
东南网旗下网站 | 律师严正说明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