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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一官员因猥亵4名女外劳被判刑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2-10-15 编辑:黄水来

中新网10月15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移民部门台中市专勤队前队长时保宁,被控利用职权,以询问案情为由,猥亵4名女外劳。台湾“最高法院”今天判他5年徒刑确定。

根据法院判决书,时保宁于2009年3月5日、3月10日、4月15日,明知被害人即将被遣返出境,仍以询问案情为由,将被害人提解到面谈室,要被害人脱衣后,进而猥亵2名越南籍与1名泰国籍女子。

时男另于2009年3月24日将另一名待遣返的菲律宾籍女子带入面谈室,再表示想与女方性行为,遭女方拒绝。女子因惧怕遭刁难,假意主动拥抱男方,男方以为女方已不反对而亲吻被害人。

时男猥亵4名被害人前,均事先以纸张遮住监视器。时男一审被依强制猥亵罪、利用权势猥亵罪等罪判刑5年。

台中高分院合议庭审理认为,时男自警官学校毕业后赴美取得硕士,更应维护台湾形象与落实公务员忠诚,却利用职务之便猥亵被害人,并于犯后快速将被害人遣送回国,藉以规避调查,手段恶劣,二审仍判他5年徒刑。“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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