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提高五老人员定期生活定补标准
来源:福州晚报 2012-11-14 编辑:黄水来
福州新闻网讯 13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经省政府同意,上月起,我省享受革命“五老”(建国前参加革命的老地下党员、老游击队员、老苏区乡干部、老交通员、老接头户)生活定补人员在现行生活定补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40元。调整后,我省革命五老人员生活定补标准为540元/人月。 (福州晚报记者 邱泉盛) |
相关新闻
热点推荐更多>>
- ·网购狂欢节福建人花费居全国第八
- ·闽第三季空气质量为优城市增加6个
- ·住建部部长:限购政策短期不会退出
- ·皇冠比分网_皇冠体育投注-【唯一官方网站】:市倾力再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 ·山东明年高考仍仅限本省户籍参加
互动精选更多>>
东南网旗下网站 | 律师严正说明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