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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副处级官员大肆敛财7000余万
来源:法制日报 2012-12-10 编辑:黄水来

但这种利用隐形权力受贿的形式,曾给检察机关查办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妻子利用丈夫的职权获取工程,妻子又在有些工程中付出了一些劳动,这种获利既有合法的又有非法的,有时很难区分。”衡阳市检察院公诉局局长蔡艺向记者透露,这种新型受贿形式使检察机关在界定受贿金额方面有一定的难度。

衡阳市检察院查明,顾湘陵、吴利君夫妇共同利用顾湘陵职务之便为罗昕、徐斌辉(二人均另案处理)介绍18笔设计业务,收受罗某、徐某所送业务费,共计人民币204.64068万元。

检察机关还指控,顾湘陵有16套住房,其中包含在北京、长沙的两套别墅,其家庭财产折合人民币11594.3591万元,顾湘陵、吴利君夫妇能够说明来源的财产有6650.756429万元,马来西亚币0.5万元,尚有4943.602671万元人民币的财产顾湘陵本人不能说明来源。

同时,吴利君在明知顾湘陵交给其保管的财产中有受贿所得的情况下,为掩饰、隐瞒顾湘陵的受贿所得及受贿所得收益,减少其夫妻名下的家庭财产数额,将5577.426371万元财产及收益存放至他人名下或转移至香港汇丰银行予以窝藏、转移。因此,吴利君还被控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涉嫌犯罪总金额有七千多万,这是我们迄今为止查办涉案金额最大的一桩官员职务犯罪案件。”刘建成向记者介绍,为了侦办好此案,衡阳市检察院分别从南岳、衡东、石鼓、衡南等12个基层院抽调了50多名干警,用了9个月时间才完成调查取证任务。

由于案情重大,整个案件庭审估计要三天左右时间。(刘希平 李衡南 李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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