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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过马路"现象引发社会关注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2012-12-18 编辑:黄水来

行人不听协管员规劝

交通协管员陈师傅告诉记者,北京成府路与学院路交叉口一个礼拜前才设岗,他应聘当了一名协管员,“才干了一个月,就已经充分感受到老百姓多么不遵守交通规则了”。

“我挥着旗子让骑车人停在白色停车线内,有些人非要停到人行横道上去;看到有人要闯红灯,我去劝阻,有些人还给你翻个白眼。”陈师傅说,这路口一端只有他一位协管员。晚高峰的时候,他管了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他去管行人,非机动车乱停。

陈师傅说,交通协管员没有执法权,遇到违反交通规则的,只能规劝,劝不住的也没办法。

据之前媒体报道,近日在朝阳区一些路口,有民警依据2004年出台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对部分闯红灯行人罚款10元。该办法规定,对有违反交通信号、未走人行道或者未按照规定靠路边行走的等10种行为的行人,处10元罚款。

今天的采访中,记者没有发现路口有交警执勤。一位开车巡逻的交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近期没有接到要对行人闯红灯进行处罚的命令,“对行人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我们以劝阻和教育为主”。

“处罚是次要的,重要的是加大宣传力度,让遵守交通规则的理念深入人心。”一名交通协管员建议,在路口悬挂交通事故图片,以达到警示效果;并建立交通违法曝光机制,违反交通规则向其所在单位通报,让大家不敢轻易违反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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