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内热点>深度·观察 >正文

恶意欠薪入刑1年多仅80余人被追责
来源:央视 2012-12-20 编辑:唐丽萍

董倩:

虽然恶意欠薪已经被写入了《刑法》,而且已经实施了将近一年多的时间了,但是我们看到,像这张照片里面这样农民工讨不到工钱,只能守在老板的车边,在寒天雪地里就这么等的情况还有大量的发生。那为什么又依法去维护、去捍卫自己的权利会变得这么难呢?我们不妨看一下这个在法律里面是怎么写的,说“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的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严重后果的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接下来我们就继续连线张院长,张院长我们也看了具体的规定。那您在实践中,您感觉,如果一个农民他想用这样一种法律来维护自己权利的话,他会遇到什么样的困难?

张立勇:

农民工主要是他的举证能力比较弱,他在和企业主相对的过程中,他一直处于弱势的地位,所以我们下一步要帮助,法院要实行能动司法,要帮助农民工调查证据,帮助他们,给他们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支持。

董倩:

就是帮助农民工去收集他们的证据。

那还有一个问题,有人说现在这个法条是出来了,但是它可操作性到底有多少?比如说一个时间的问题,你说拖欠三个月是拖欠,拖欠三年也是拖欠,十年也是拖欠,时间的问题怎么界定?再有一个,你说,到底多少是到了一个叫做数额较大?那两百个人拖欠了三十万较大,还是说拖欠了四个人五万块钱较大,是总体的数额大还是说落到个人头上这个数额大等等等等,您怎么看待外界的这种判罚,说它操作性不强?

张立勇:

我觉得确实现在需要有一个尽快地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罪名进行司法解释,就是到底数额有多大,怎么样是政府哪一个部门责令他支付他不支付,就是很多细节有一个实施,如何把《刑法》这个条款尽快落地的问题。我们在实验中也在探索,比如说我们和公检法部门联合制订的一个实施的意见,也是在探索和尝试。现在需要更高的机关要做出这样一个司法解释,最高法院。

上一页 2 3 4 5 6 7 8 9 10 11 下一页

首页> 国内热点>深度·观察 >正文
相关新闻
热点推荐更多>>
互动精选更多>>
福建要闻 国内热点 文化教育 热点专题
台海播报 环球扫描 娱乐体育 互动反馈
生活服务 论坛热贴 博文精选 报料投稿
< 返回首页 | 回到顶部 >
东南网旗下网站 | 律师严正说明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