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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出台方便群众就医若干意见
来源:东南网-海峡都市报 2012-12-23 编辑:黄水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2月23日讯(记者 章微 薛辉)近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推行方便群众就医若干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医疗资源规划、医保付费改革、加强医院人才引进、落实惠民便民措施等八个方面,开出解决我省“看病难、住院难、看病烦”的“方子”。

社区医院看病报销比例最高

据悉,我省基本已经实现了医保全覆盖,为引导参保人员分层诊疗,到基层医院就诊,《通知》要求我省建立“差别付费机制”。城镇职工住院医保在目录范围内的报销比例三级医院为80%~85%,二级医院86%~89%,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机构90%~98%。城镇居民住院医保在目录范围内的报销比例三级医院为50%~65%,二级医院60%~75%,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机构70%~90%。新农合乡级、县级、县级以上住院补偿比例分别提高到90%~95%、75%~80%和4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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