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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火大游行国民党被动转主动
来源:东南网 2013-01-10 编辑:黄水来

蓝绿联手反媒体垄断 “广电三法”初审通过

“一一三火大游行”进入倒数,朝野对抗升温。“立法院”昨天审查“广电三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国民党“立院”党团“出奇招”,转而全力支持民进党版,朝野“立委”火速初审通过广电三法,“反媒体垄断”、“媒金分离”等条款确定入法,朝野明天均祭出甲级动员,不排除最快明天完成三读立法。

针对反媒体垄断的部分做出重大修正,增订“旺中条款”,将保险业列入“媒金分离”项目,保险业者不得跨业投资媒体,而且不得担任有线电视系统平台、有线及无线电视频道负责人、发起人。

“反媒体垄断”是民进党周日火大游行的三大诉求之一,原先对“反媒体垄断”入法持保留态度的国民党,昨天在“交通委员会”不但未阻挡,一条未删通过民进党团版本。绿营感到讶异。

在反媒体垄断部分,明定“持有全台性报纸或无线电视10%以上股权者,不但不能申请经营系统台;若直接或间接持股,也不得占10%以上”。

民进党团指出未来台湾平面媒体、无线电视台大老板也几乎都无法再投资系统台。

在媒金分离部分,明定禁止金控、银行、保险集团负责人(及其捐助成立的财团法人)跨业经营媒体,包括有线、无线电视及系统台均不得经营。

民进党修法版本也纳入民间团体及学者主张,增订外部独立董事制度,包括无线、有线电视台都必须由员工或工会公开推荐一名社会公正人士担任独立董事。

另增订专业自主条款,有线电视台必须订定“编辑室公约”、“媒体自律机制规范”等。不过,因民进党团在“广播电视法”修正草案中漏列专业自主条款,党团不排除再以修正动议方式补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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