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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评:还互联网一个健康环境
www.fjsen.com?2010-02-08 10:45?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我来说两句
作者/白龙
一个健康发展的社会有赖于一定的净化机制,“网络社会”亦然。两高最近出台《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正是在发挥社会净化机制的作用。
治病须除根,切断淫秽电子信息这块“毒瘤”,要从其利益链条的源头查起。淫秽网站屡禁不绝是利益驱动。手机淫秽网站、电信运营商、广告主、广告联盟、第三方支付平台之间形成了环环相扣的利益链条。《解释(二)》的出台就像一把手术刀,为切除利益链条的“根”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淫秽信息的源头治理,意味着杜绝利益链的提供者。当传播淫秽信息不再盈利时,传播者也就失去了动力。《解释(二)》明确规定:明知是淫秽网站,而提供资金支持或提供服务从中获利等达到一定危害程度的行为,即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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