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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贪官之"志"说起:为何如此"宏伟"和"远大"?
www.fjsen.com?2010-02-19 15:56? ?来源:江西日报    我来说两句

咱们中国人是很在乎“立志”的。自古以来,关于立志的故事传说、格言诗文可谓浩如烟海,就连《沙家浜》中的土匪胡传魁,嘴里也会冒出“男子汉大丈夫就应该有雄心壮志嘛”的话儿来,可见志气、志向实在是一个人不可或缺的精神支柱。然而,毕竟是“人各有志”,不同的人,心中的志向实在相隔云泥。胡传魁的“志”是当个作威作福的“草头王”,郭建光的志则是“消灭汉奸清匪霸”,两者绝对水火不容。

原广东韶关市公安局长叶树养有这么一个“宏伟规划”,或者说是“远大志向”:“捞”足6000万元,2000万元给儿子,2000万元给女儿,2000万元留着自己养老。20年来,他已经“捞”到了3400多万元,“完成任务过半”,足见手段不凡。然而他终于栽了,他的“志向”早就决定了他的下场,他是自己拽着自己罪恶的灵魂坠向地狱的。

为官一任,祸害一方,边腐边升,直到恶贯满盈,这是叶树养的人生轨迹。叶树养之流的贪官引发的教训,的确十分深刻,再次让人反思诸如用人机制、监督机制、问责机制、惩戒机制等问题。笔者心中的问题是,此人为何立了这么一个“志”,而且如此“宏伟”和“远大”?


责任编辑: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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