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法修正案提交审议 将降低官员占代表比例
www.fjsen.com?2010-03-09 08:20? ?来源:广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农民工居住地参选解决条件还不具备
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流动人口,如何参加现工作地的县乡直接选举?对此,选举法修正案草案未作出具体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在作关于选举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时指出,关于流动人口参加现工作地选举问题,牵涉面广,比较复杂,我国户籍制度的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现在解决这个问题的条件还不具备。因此,这次选举法修改对此可暂不作规定。
现行规定:
流动人口原则上应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凡不能回原选区参加选举的,经原居住地的选举委员会认可,可以书面委托有选举权的亲属或者其他选民在原选区代为投票。选民实际上已经迁居外地但是没有转出户口的,在取得原选区选民资格的证明后,可以在现居住地的选区参加选举。
我户口在白云区,现在住在天河区,这么多年了,也没有人给我派选票,我也没有行使过选举权。
——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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