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要闻 > 正文

“村官”贪腐:“权力集中”是祸根

www.fjsen.com?2012-02-09 15:51? 卢金增 赵云昌?来源:《检察日报》 我来说两句

权力集中是犯罪根源

“刘某之所以能得逞,主要是魏、殷二人的‘功劳’,也说明村干部的权力比较集中,并被滥用。”办案检察官说。

近两年来,罗庄区检察院从维护农民利益出发,把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作为查办重点,先后立案查办农村基层组织人员10件10人。“分析这些案件,村干部权力相对集中,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是腐败的主要原因。”办案人员说。

检察官告诉记者,虽然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委会决定问题应当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应当提请村民会议讨论,但实际情况却是“决定权”往往集中在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等少数人手中,大小事情由他们说了算,其他村“两委”成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愿不敢监督,内部监督薄弱,往往是收支无制约,财务审批“一支笔”。

2010年,该院办理了付庄街道西三冲村原党支部书记周西国贪污粮食补贴款一案,其自2006年至2010年5年间,在种粮补贴统计发放中,自己一人制定补贴发放规定,致使该发的不发,不该发的增加户数、虚报亩数,从中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4万余元。

“这起案件案发原因主要是村务公开不到位,‘公示墙’、‘明白纸’走过场,群众对村里的‘家底’根本不清楚,难以对村委会进行有效的监督。”检察官说。

近年来,城市近郊农村经济发展较快,集体经济逐步向农、工、商、贸等多元化经济发展,大规模招商引资、企业选址落户、征用农村集体土地,成为农村基层组织的一笔不菲的收入。而在农村集体土地出租、转让中,租赁费的多少、土地补偿金的收取,并没有纳入乡镇、办事处的监管范围,基本上由村里说了算,收来的费用成了个别村干部的“唐僧肉”,有机会就自己“捞一把”,严重损害了百姓利益。(卢金增 赵云昌)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