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泉州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工作督长制》施行起,晋江市安办积极组织各部门各辖区根据部门职责,属地原则,按时依规从严组织对全市危险化学品经营、液氨使用、城镇燃气、港区储存等四大行业领域17家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16场次的安全检查工作。 一是领导带队查。市政府分管领导、部门、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作为重大危险源企业督长、副督长,亲自带队,深入企业一线,听取企业负责人介绍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汇报,亲自过问,实地现场查看,检查安全管理自查自纠、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亲自要求,按照文件部署,逐项对照企业现场查找的问题提出思路和目标,确保检查取得成效。 二是部门为主管。部门作为行业主管,根据重大危险源企业分布的不同行业,指定对应的业务科室,从行业普查、评估辨识、备案登记、台账建档方面,全面掌握重大危险源基础情况,检查问题落实整改情况,违规违法立案处罚情况,通过督长制工作的常态化运行,严格执法办案制度,确保检查力度不减。 三是专家指导做。结合社会化服务工作的不断深化,督长制检查配备专家随行。发挥专家的专业指导作用,查摆企业安全问题102条,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后续的整改方式方法,结合企业的生产、经营实际,提出合理的,可操作的问题解决方案,辅助政府、企业两者共同地把企业的安全生产管好、做好。(晋江市应急管理局 骆毓鹏 )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