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区四举措开展自然灾害避灾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020-04-01 16:01:16? ?来源:永定县应急局 责任编辑:陈静 我来说两句 |
根据《全省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大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龙岩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全面开展自然灾害避灾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永定区四举措开展自然灾害避灾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一是切实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协调自然资源、住建、消防应急救援等相关部门,成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细化分工,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对本辖区自然灾害避灾点自身安全条件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做到不漏一“点”。 二是对照建设标准,落实隐患排查。对照自然灾害避灾点“选点科学、设施齐全、标志明显、制度完善”的建设总要求,对已确定的避灾点的选址、房屋、管理等进行安全性分析评估,全面排查避灾点风险隐患。重点检查:避灾点选址是否避开可能遭受泥石流、山体滑坡、洪涝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区域或地段;所用场所房屋质量和抗震设防能力是否经过鉴定,符合《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结构是否安全;避灾点其主体建筑、电线电路、消防设施等是否定符合基本的消防安全要求,并有定期检查维护;避灾点是否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标识铭牌、进出口路线和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标志等所有标志是否醒目;避灾点安全和日常管理责任制是否落实,通风排水、用气用电是否安全,消防和应急通道是否畅通。 三是强化属地责任,做好限时整改。自然灾害避灾点责任管理单位为所属辖区的人民政府或村委会(社区),要强化自然灾害避灾点属地管理单位的责任意识,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进行分项别类、登记造册,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督促和指导属地管理责任单位及时做好隐患治理,确保避灾点安全,切实发挥自然灾害防范救助功能。各项安全隐患指标排查治理具体完成时限如下:(一)选址隐患排查:完成时限4月10日前。对于避灾点处在可能遭受泥石流、山体滑坡、洪涝等自然灾害威胁区域或地段,给予当场取缔,责令另行选址改建,在汛期前无法及时另行选址改建的,要制定临时安置方案,确保自然灾害期间转移安置群众能有效得到安置救助。(二)房屋质量问题排查整改:排查完成时限4月10日前,整改完成时限4月30日前。对于自然灾害避灾点使用的安置房屋,原建筑无安全鉴定的要协调住建部门给予鉴定,存在建筑安全的房屋,属地管理单位要及时进行整改,整改期间不能作为安置屋,并要在整改期间设置安全标识。(三)消防安全问题排查整改:排查完成时限4月10日前,整改完成时限4月30日前。对于避灾点其主体建筑、电线电路、消防设施等不符合基本的消防安全要求,协调消防部门指导属地管理单位进行整改。(四)避灾点安全警示标志排查整改:排查完成时限4月10日前,整改完成时限4月15日前。对无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识铭牌、进出口路线和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标志或标志模糊的,督促和指导属地管理单位按标准要求落实整改。(五)避灾点安全和日常管理排查整改:排查整改完成时限4月10日前。对于存在通风排水、用气用电不符合安全要求、消防和应急通道不畅通等安全和日常管理问题,要督促属地管理单位即时即改,同时督促属地管理单位要对相关管理人员定期落实安全知识教育。 四是务必争取在今年汛期前做好所辖地区所有自然灾害避灾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于4月8日上报《自然灾害避灾点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清单汇总表》,整改落实情况5月8日前报送。(龙岩市永定区应急管理局 李庆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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