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拳”行动新一批典型案例公布 警示商家诚信经营
2024-10-30 17:27:24?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卓志沐 我来说两句 |
记者从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日,该局全面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和市场监管风险压力大的突出问题,严查14类违法行为,公布多起2024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警示商家诚信经营,守护群众权益。 去年9月9日,福清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福清市某小区住宅乘客电梯时,发现作为该小区电梯维保单位,福建利民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在对小区64台电梯进行8月份下半月定期维护保养时,未按《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相关规定,对电梯层门地坎、层站召唤、层楼显示进行定期维护保养,该局于当日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在对该小区64台乘客电梯进行半月定期维护保养时,未按前述规定项目进行维护保养。1月2日,福清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维护保养电梯的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1328元,罚款10万元。 去年12月28日,根据线索,罗源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罗源县城关智巧电动车商行进行现场核查,发现店内两辆电动自行车与产品说明书不符,涉嫌进行了改装,该局遂于当日对其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购进涉案的两辆电动自行车后,擅自更换了一个较长的鞍座及边盖板。至案发日止,涉案车辆尚未售出,无违法所得。3月11日,罗源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改装电动车的违法行为罚款1万元。 2月1日,晋安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检查福州市艺海兰蒂摄影有限公司时发现,2022年7月25日,当事人与消费者签订艺海兰蒂肖像企划书,消费者当场交完定金后并未在一年内消费,后消费者联系当事人表示不想消费了,要求退还定金。 当事人以协议中有“您须在交付定金(全款)之日起的一年内享受本协议的拍摄服务,超出一年未拍摄的,不论何种原因,我们有权解除协议,您所缴纳的全部费用将不予退还”等文字内容,拒绝退还定金。 晋安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表示,当事人格式条款中“不论何种原因,我们有权解除协议”的规定,属于规定经营者有权任意变更或解除合同,限制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解除合同权利的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第(五)项规定。4月1日,晋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福州市艺海兰蒂摄影有限公司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记者 沐方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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