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首批“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获认定
2024-11-28 09:13:23?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卓志沐 我来说两句 |
福州日报讯(记者 沐方婷)记者从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首批149家“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近日分类进入省级库、获得认定,推动福州个体工商户获得全方位、个性化、差异化帮扶。 首批“名特优新”名单中,“知名”类71户、“特色”类29户、“优质”类39户、“新兴”类10户,涵盖农业、餐饮、零售、文化等行业领域。这些个体工商户以独特的经营理念、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赢得消费者的广泛赞誉。同时,这些优秀的代表充分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更多的个体工商户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产品服务质量,推动福州个体工商户群体不断发展壮大。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