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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生为何对问题女生之死没有负疚感
www.fjnet.cn?2010-05-07 10:39? 于德清?来源:珠江晚报    我来说两句

这段时间以来河南洛阳的初中女生雷梦佳之死,令社会震惊不已。《中国青年报》近日的报道试图在还原一个真实的雷梦佳,在家人、同学、老师的眼中,她是一个爱打架的问题女生。

事实上,当所有的人都把雷梦佳定位于一个“坏学生”的时候,他们良心的不安正在减轻。有些事件的当事人甚至没有一丝负疚之情。雷梦佳是个“坏学生”,成为一干人等自我卸责的绝佳理由。而将问题归于雷梦佳个人,更进一步掩饰了家庭和学校在雷梦佳成长过程中的失责。

雷梦佳之所以成为一个“坏学生”,责任在家庭在学校。这两者均没有尽到教育之责任。雷梦佳的父母跟她没什么交流,而学校对于雷梦佳的教育也多是粗暴的开除、退学。雷梦佳的痛苦几乎无人知道。一个15岁问题女生的内心世界,对她的周围环境来说,几乎无足轻重。

其实,很多少年对其生活世界的反抗,只是通过这种方式而引起周围人群的注意,并在伤害他人肉体与伤害自己心灵的痛苦中获得存在的真实感触。尽管,这种方式只会加深其与周围人群之间的隔阂,但是,对其本人来说,这种个人愈发孤立的状态反而令其更加依赖于周围人群,以证明其自我的存在。

雷梦佳或许也正是这样的。这样我们也就可以解释,那场“民主投票”何以决定了雷梦佳的命运。民主程序何以会被滥用到雷梦佳的身上?其实,滥用的前提即是周围人群已经失去了对雷梦佳的身份认同。既然没有了认同,那么也就意味着,他们可以不必对雷梦佳负责。因此,才会将一个本不应交给民主表决的事情,以“程序正义”的名堂拿上了台面。这既是为了堵住雷梦佳的辩驳之口,也是为自己的行为赋予正当性的理由。无论雷梦佳是否对此不满,这场表决的实质是正式宣告了,雷梦佳被逐出其生活的世界。这也就是说,周围人群拒绝再为雷梦佳充当存在的参照。这或许使雷梦佳觉得,活着已经没有了任何意义,从而,在水渠边写下了宣布自己生命终止的遗言。

雷梦佳之死固然有其个人原因,但是,当学校中所有的人皆在质疑其自杀的时候,我们发现,雷梦佳早已经被他们所抛弃。他们自然无须为一个不相干的人负有任何道德责任。这种意识深处认同感的失去,才是令一个人无法生存的基础。


责任编辑: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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