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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雇排队炒“房号”,政府必须作为
www.fjnet.cn?2010-07-05 08:03? 沈彬?来源:东方早报    我来说两句

7月1日,郑州某楼盘在开售前已有600多人在排队,抢购开发商推出的“房号”,以获得优先选房权。买号者中学生模样的人占很大比例,学生自曝是被花钱雇来的。(《大河报》7月3日)

这事要么是炒家干的,要么是房产商自己雇人来哄抬房价。不过,今年4月的房产新政中,国家不是叫停了出售“房号”的勾当了吗?细查规定,原来炒“房号”的路并没有被完全堵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规定:房产商不得以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收取费用,但仅针对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不过,住建部还规定:对故意采取畸高价格销售或虚假买卖等方式人为制造房源紧张的行为,要严肃查处。既然排队“购房”的学生自己都承认是受雇来哄抬房价的,那么郑州的监管部门就绝不能坐视不理。

房产业被舆论关注,不仅是由于房价高企关系民生,更在于房产业的畸形发展建立在极不公平的制度之上,在交易环节,房产商作为强势一方,予取予求,捂盘惜售、先内部认购再对外销售、炒楼花……一再破坏公平的游戏规则。而个别地方政府的种种不作为,不仅让人寒心,而且让房产商有了超然于法律之外的错觉。

比如前几日,我在微博上与某位房产央企高管唇枪舌剑了一番。论及某地两家央企同时开盘时,其中一家央企的高管发微博称:“真正卖房子的时候,大家就会看到央企的社会责任!是谁在积极销售?是谁在捂盘惜售?”我颇不识趣地跟了一句:捂盘惜售已经被政府严禁,守法经营是企业的本分,别在脸上贴社会责任的金!高管回应:“你根本不懂房地产!”

我当然不如那位高管懂房地产,但捂盘惜售、哄抬房价不仅可耻,更违规,守法经营是企业的底线,绝不是什么“社会责任”。中国的房产商反认违法是正常,甚是荒唐。这缘于政府的不作为。

再比如《土地管理法》明文规定,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2年之内,不开发的,国家将无偿收回。早几年,任志强就口无遮拦说过,这条法律从来就没有实施过,从来没有房产商被收回过土地,他们就是撂荒坐等地价暴涨。这两年政府开始严格执法了,没收了一些撂荒的土地,但让大家高兴不起来的是,哄炒地价的房产商仅仅是被没收了“定金”而不是全款。换句话说,通过哄炒地价,制造地王,房产商集体获得了超额收益,而风险仅仅是一些定金,且这还仅仅是这一两年的事。

目前,在国家稳定房价,重拳打击房产投机之时,很多开发商还是敢于以身试法,变相捂盘惜售、人为制造紧张气氛,这是在挑战房产新政的决心,政府不能不作为,必须将房地产业打回“合法经营”起码的底线。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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