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细化恶意欠薪标准可谓雪中送炭

www.fjnet.cn?2013-01-25 07:05? 龙敏飞?来源:广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春节将至,各地清欠农民工工资进入了攻坚阶段。近日,最高法发布《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定罪量刑标准。(1月23日《光明日报》)

2011年2月25日,“恶意欠薪罪”写入《刑法修正案(八)》,这被认为是提升劳动者尊严的有力举措,如今实施近两年,在各地的执行案件中,遭遇了“标准不够细化、边界模糊”的尴尬,导致很多“恶意欠薪的人”无法得到应有的惩罚。因没有更“细化”的司法解释,导致在执行时陷入了困境,也使得“恶意欠薪入罪”的司法善意被消解不少。

岁末年初,正是农民工讨薪的“关键时刻”,在这样的时间节点上,恶意欠薪新的司法解释出台,可谓“雪中送炭”,其中对标准的细化、对执行与操作的清晰化,无疑能有力地纾解当前的窘境。如“数额较大”指的是“欠一名劳动者五千元到两万元以上;欠十名以上劳动者3万元到10万元以上”,各地可按照自己的经济水平划线;再如单位欠薪主管受罚……这些新的“司法解释”,无疑让之前“恶意欠薪最高可判刑7年”有了更加坚实的“法律底座”,在执行与操作中,各地司法工作者所要面临的问题与尴尬,也会减少不少。

“恶意欠薪入罪”与“不断提高各地的最低工资”,无疑是“两招”提升劳动者尊严的有力举措。因此,对劳动者面对的这些问题进行纠正,是还劳动者尊严、营造社会良性运行的必须之举。“恶意欠薪”的长期存在,是对劳动者尊严的一种亵渎,而从“恶意欠薪入罪”到如今“细化的司法解释”,无疑是最高法维护劳动者尊严的积极尝试,这样的进步,是劳动者喜闻乐见的。自然,有进步仍不能止步,因为任何的政策,皆不可能“十全十美”,在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营造一个良性循环,理应是维护劳动者尊严的应有之义。

新的司法解释出台,对恶意欠薪有了更明确的“高压线”,那就应该用好这根“高压线”,而不能让这背后的正义被消解。(龙敏飞)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_皇冠比分网_皇冠体育投注-【唯一官方网站】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