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人物的人格担保方式值得商榷
2015-12-31 15:08:4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
“我可以而且以人格和法律责任担保的是,完全是造谣,绝无此事”,科普作家方舟子告诉搜狐新闻,“王志安的目的是‘以谣言倒逼真相’,想用造谣逼我们泄露安保细节,我们是不会上当的。”从12月25日开始,央视调查记者王志安接连公布发票等书面材料,证明因方舟子遇袭而建立的“科技打假人士人身安全保障资金”或遭贪污挪用,被该资金管理人、律师彭剑用于为自己律所购买轿车。(详见12月31日搜狐新闻报道) 近几年来,社会上经常出现一些特别的担保方式,有些人为了证明对某件事特别有把握,往往会用“人格”、“名声”等无形的财富作为担保,但遗憾的是,不少担保的结果却往往令人大跌眼镜,即事件最终还是出现了对相关当事人不利的结局。因此,很多人对无形的担保方式往往不太放心。如今,方舟子愿意用人格和法律责任作为担保,无非是为了急于替律师彭剑辩护,这种心情可以理解。 但是,笔者认为,方舟子的法律连带责任并没有明确是否承担全责或小部分责任,而且缺乏有效的法律文书和公证人,因此仍可视为无担保,至少,在他当众承诺担保时,没有人见过切实有效的法律担保文书。同时,方舟子由于对安保资金不负有监管责职,即使彭剑贪污挪用了,他如果没有参与其中,即使想担保,相信也不会受到牵连的。 目前,方舟子唯一能够落到实处的,其实是其人格担保。但是,人格担保真的有效吗? 那么,什么叫担保呢?它一般是指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为保障其债权实现,要求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合同。方舟子的人格担保方式,其实可以理解为“无限连带责任”,即如果彭剑律师真的贪污挪用了安保资金,方舟子将面临着声誉扫地的风险,对于一个知名公众人物来说,声誉就是其安身立命的根基。由此可见,方舟子对彭剑律师的清白极有把握,否则就不会下这么大的“赌注”了。 在笔者看来,方舟子的担保其实只是流于一种形式,或者说是一种无效的担保方式。因为假如彭剑律师真的贪污挪用了安保基金,当务之急肯定是最大限度地追回相关款项,同时给予违法违规人员应有的处罚,但是,方舟子对此根本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担保,他即使损失了信誉,对于受损的资金仍无任何帮助作用。 退一步来说,方舟子的人格究竟值多少钱,相信世界上根本没有哪个机构能够给出明确的答案。因为人格就像股市一样,其魅力指数或价格面临着随时波动的风险,这从一些优秀人物违法犯罪后一夜之间身败名裂或事业失败后的案例中即可看出。既然人格无法有效定价,那么,方舟子显然无法实现担保的目的。 那么,方舟子应该如何担保才是最有效的呢?其实很简单,他完全可以明确表示,所有安保资金损失由其用身家财产作抵押,并且抵押的财产不得低于可能损失的资金总额,并办理相应的法律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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