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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高层次紧缺人才住房补助开始申领
来源: 2012-11-28 编辑:唐丽萍

东南网11月27日讯(本网记者 谢添实)省教育厅今日发出通知,确定今年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住房补助申领有关事项。

省教育厅明确,引进人才住房补助从引进当年起,每年发放一次,五年内发放完毕。申领工作由申请人所在学校集中统一办理。

首次申领住房补助的应填写《福建省属高校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住房补助申领名单》、《福建省属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住房补助申领表》,并附上省公务员局引进人才批复(或引进人才认定证书、引进单位出具的领取省引进人才生活津贴的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引进单位首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或引进人才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后续年度申领住房补助的应填写《福建省属高校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住房补助申领名单》、《福建省属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住房补助申领表》,并附上上年度《福建省属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住房补助申领表》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省教育厅要求,全省各有关高校须于2012年12月15日前将有关表格和材料报省教育厅审核后,送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房改办办理申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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