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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急送弄丢21万元货物只赔162元
来源:法制晚报 2012-11-29 编辑:黄水来

宅急送表示按3倍运费赔偿 业内人士称快递中多处违规

委托宅急送快递近21万元的工艺品,被人冒名签收后,宅急送只肯按3倍运费赔偿162元。为此,王女士起诉宅急送索赔。近日,顺义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业内人士指出,此案中,宅急送存在多次不合行规的行为。律师认为,如快递公司有重大过失,不能引用限责条款。

案情回放

21万元工艺品被冒名签收

王女士早年下岗,筹钱在丰台区开了一家珠宝公司。为了扩大生意,她在老家陕西榆林与"喜洋洋"商厦合作,由王女士供货,商厦替她销售珠宝。双方使用快递运送货物。"除宅急送外,我们还与顺风、中通等快递公司合作,没想到我们最为信赖的宅急送却出现了问题。"王女士对记者说。

她告诉记者,陕西榆林发往丰台的快递,4天就可以到达。

今年6月16日,"喜洋洋"的店面负责人发了一批工艺品往北京,快递工艺品279件,总价值近21万元。

王女士迟迟没有收到货物。她多次给宅急送打电话询问货物情况,宅急送称"货物已到北京"。

6月27日,王女士到宅急送丰台科技园营业厅查询,对方称"货物已于6月25日签收"。

"那天我在山东出差,火车票我还留着,怎么可能是我签收的?"王女士很意外。记者在王女士提供的"货物查询单"中看到,工艺品6月19日就已到达丰台营业所科技园营业厅,但并没有按时送给客户。

6月25日10点53分,"王平"签字收货。17秒后,系统显示"客户已签收"。

"我名字中的'平'字,根本就不是平安的'平'。有人冒充我签字!"王女士气愤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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