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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玉娇案文集” 巴东怕不?
www.fjnet.cn?2009-05-27 17:07? 王志顺?来源:本网    我来说两句

邓玉娇案件的关注度实在太高了,看着这么多评论,笔者觉得实在该出版一本《邓玉娇案文集》。

理由如下:邓玉娇案有点像周老虎。周老虎案息止纷争后,有远见的出版商马上就推出有关图书多种,仅笔者在书市所见,就有《华南虎网事:一只老虎的蝴蝶效应》(广东南方日报出版社,2009年3月出版),《虎门之争》(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9年1月出版)两种,据说销量还不错。

也许有人认为周老虎案横跨两年又几个月,而邓玉娇案才过去10多天,关键是还在发展中。言外之意是出书太早。其实大错特错,因为就现有的新闻、图片、视频、评论等资料来看,不说出一本书,恐怕出10本也差不离。出名要趁早,出书赚钱同样道理。

至于如何进行策划包装,不妨向周老虎事件的图书策划者取取经。笔者只想勾勒一下出版《邓玉娇案文集》的价值或现实意义。

一、无疑是新闻从业人员从业训练和时评作者如何选取新闻评论角度的绝佳案例和宝贵教材。现在书店和书市上有不少指导新闻写作方面的书,而一些新闻从业人员特别是刚出新闻院校的大学生往往不得其法,不解其味。此时如果能出版这本书,一定会使他们的新闻写作水平有质的飞跃。

二、大大拓宽业余文学爱好者的创作思路,激发他们的写作灵感。仅笔者从网络上了解的,以邓玉娇案作为创作素材的各种题裁的文学作品可谓俯拾皆是。诸如古文版《烈女邓玉娇列传》、现代诗歌版《写给邓玉娇》、小学生作文版 《向邓贵大叔叔学习》、讽刺杂文版《论邓贵大的死掉》,此外,还有小品版、相声版、山东快书版等等,不一而足。

三、对促进全民普法教育有很大帮助。比如什么情况下构成强奸罪,什么情况是强奸未遂或强奸中止,再如什么叫涉嫌故意杀人,什么叫过失杀人,什么叫正当防卫,什么是防卫过当等等,以前的普法宣传教育,一些老师要我们死记硬背相关的法律条文,但很难入脑。而从邓玉娇案发至目前为止,我们牢记有关法律条文,增强了法律意识。如果出版商能将邓玉娇案发这十几天来涉及法律方面的新闻、评论搜集编辑于书中,供大家学习参考,对全民普法教育一定功莫大焉。

当然,还有一个最直接的意义——— 这几天,巴东真牛,在强大的质疑面前,依然是“刀枪不入”。如果真出个 《邓玉娇案文集》,不知道他们怕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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