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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美猪”的善后还在于监管日常化
www.fjnet.cn?2011-03-17 09:08? 王琳?来源:新闻晨报    我来说两句

感谢央视记者多年来的努力,终于把一年一度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变成了“消费者梦醒日”。今年的这个日子,央视再下重手,揭开了《“健美猪”真相》——据央视报道,在河南的一些市县,众多养猪户利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瘦肉精”喂出了“健美猪”。

本来,只要监管得力,这些“健美猪”也只能固守栏中,供喂养人自行欣赏。但现实却是,“健美猪”不但通行于市场,甚至还进入了著名肉食品加工企业双汇集团。所谓“十八道检验、十八个放心”的自我标榜,如今已成了笑话。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只要每头猪花两元钱左右,就能为“健美猪”买到号称“通行证”的检疫合格等三大证明;只要花上一百元打点河南省界的检查站,“健美猪”便可以一路绿灯送到南京一些定点屠宰场……

我们总说“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乃是一件“天大的事”。餐桌上的食品出了问题,用天塌了来比喻一点也不为过。这些年来,地沟油、注水肉、苏丹红、三聚氰胺等等连番闹腾,已然把食品市场闹得敏感异常。媒体屡屡曝出的食品安全事件却让我们既无奈又无助。我们可以指责这些问题食品的制售者唯利是图,但我们又不能不吃,也不可能每次在用餐之前都进行一番高度技术化甚至是专业化的安全检查。公众只能被动地相信市场上出售的食品都是安全可靠的——这正是我们之所以需要监管部门的全部理由之所在。

职能部门必须为纳税人履行监管职责以保障食品安全。从监管的角度看食品安全,食品生产者或食品销售者身上是否流淌着道德的血液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担负监管之责的执法人员身上是否流淌着法治的血液。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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