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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不要迷信曝光
www.fjnet.cn?2011-03-21 15:13? 何勇?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18日,武汉首次公布了首批乱闯红灯、乱停车辆、乱穿马路、乱扔垃圾的市民名单,以后武汉将每周曝光这些陋习的市民各10名。(3月19日《武汉晚报》)

政府部门曝光有乱闯红灯、乱穿马路等不文明行为的市民,武汉不是第一个,也肯定不会是最后一个,早在去年江苏省的宿迁、南京和天津市等地就相继采取这一措施。

不可否认,整治城市不文明行为无可厚非,符合绝大多数市民的意愿,包括有着不文明行为的市民的意愿。曝光市民的不文明行为,确实对有效整治不文明行为很有强的效果,是一剂不错的药方。让有不文明行为的市民的不文明行为曝光在熟人面前,面子上挂不住,具有比惩处更强、更有效的威慑作用。一些市民为了尊严和面子,对于曝光望而生畏,自觉不自觉的对不文明行为有所收敛和改善。

然而,效果虽不错,但是政府部门绝对不能盲目的迷信、迷恋曝光这种手段,否则适得其反,效果大打折扣,不利于文明的进步。

一方面,从本质上说,曝光不文明市民是另一种示众行为,背后折射的仍然是政府部门的示众心理。所不同的是,曝光只是轻轻的将违规市民的照片和部分不太重要的信息拉出来示众,对人的身体没有造成任何伤害,示众是将人拉到公众面前直接示众,但是两者都伤害了公民的最基本的人格权,践踏了公民的人格尊严,对人的心理有伤害。从这个角度说,曝光不文明的市民,实际上起到了一个坏的示范作用,就是不文明的人就是千夫所指,人人得而批之,这一点显然与法制社会和人权的进程背道而驰,算是一个退步。

另一方面,从整治不文明的长久效果来看,曝光不文明失眠不见得有很好的效果。一旦被曝光的不文明市民多了,会使得很多人对曝光习以为常,无所谓,有一种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态度,认为有不文明行为被曝光很正常、很普通,没什么大不了的,更不是什么丢人的事。相反会让一些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这就好比教师教育学生,偶尔采取体罚手段能起到很好的教育效果,但是经常采取体罚手段,体罚就会失去最基本的教育效果,学生不再害怕体罚。从这个角度说,曝光不文明行为的效果纵然有用,但是需要有度,有技巧,万不可一发不可收拾,盲目曝光,为了曝光而曝光。

笔者承认,整治市民不文明行为的难度确实很大,简单的批评教育效果确实不理想,加以处罚措施也不见得奏效,执法人员工作也很不容易,但是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能迷信曝光这种示众手段的效果。最根本的还得在全社会营造文明风气,执法部门需要彻彻底底的进社区、进企业宣讲文明行为和不文明行为的危害,提高市民的素养和认识,在这个前提下再加以一定的处罚和适度曝光。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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